云南啟動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三年行動
11月21日,我省正式頒布《云南省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三年行動方案(2018—2020年)》(以下簡稱《行動方案》),其核心是構建“1+1+X”國企國資改革發展新模式,以更大力度、更大決心加快我省國企國資改革向縱深推進。以此為標志,我省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三年行動全面啟動。
據介紹,近年來,我省國有企業改革取得明顯成效,改革增活力、強動力、釋紅利的積極作用有效發揮,但國有企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突出矛盾和問題,嚴重制約了國有企業持續健康發展,必須通過深化改革加以解決。為此,實施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三年行動,力爭通過3年時間,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企業集團,全面形成具有云南特色的國有資本發展新格局,助推云南現代產業體系建設,成為深化我省國企國資改革發展的必然選擇。
《行動方案》的核心及重點舉措是構建“1+1+X”國企國資改革發展新模式。其中,第一個“1”是組建云南省國有股權運營管理有限公司。主要針對省屬企業存在的股權分散、運營效率不高、資本回報偏低,以及混改后無專門機構和人員對參股股權進行集中統一管理等問題。今后,我省將根據整合重組和“混改”等情況,逐步將主業處于充分競爭領域的省屬企業國有股權注入該公司,打造具有云南特色的“類淡馬錫”模式。并通過股權運作、基金投資等方式盤活國有資產存量,引導和帶動社會資本共同發展,實現國有資本市場化運作,促進國有資本合理流動,提升國有資本運營效率。
第二個“1”是組建云南省國有金融資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。主要針對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職責分散、授權不清、布局不優、制度不健全等問題,組建云南省國有金融資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,將省級部門管理的金融資產劃轉該公司,并逐步整合省屬企業及州市相關金融資源,構建國有金融資本集中運營管理專業化平臺。通過集中運營管理金融股權、資產,將各類金融牌照優勢集中于同一平臺,優化國有金融資本戰略布局,理順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制,發揮國有金融資本服務實體經濟、防控金融風險、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作用。
“X”是改組設立若干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和產業集團公司。主要針對國有資本布局結構不合理、資源配置效率亟待提高,以及企業主業不突出、同質化經營等問題,開展國有資本投資公司改革試點,以省屬綜合型投資公司和主業處于基礎設施建設、服務保障民生、重點產業培育等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的企業為主體,改組設立若干國有資本投資公司,通過投資融資、產業培育和資本運作,促進產業集聚和轉型升級,服務重大戰略、優化國有資本布局、提升產業競爭力,增強國有資本控制力和影響力。同時,圍繞八大重點產業和“綠色能源”“綠色食品”“健康生活目的地”三張牌,重組若干產業集團公司,在有色金屬、能源、生物醫藥和大健康、高原特色現代農業、化工、新材料、現代物流(跨境物流)、國際貿易等產業領域,培育一批骨干企業,提升國有資本在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的控制力和影響力,做強做優特色優勢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,助力我省現代產業體系建設。
關于州(市)國有資本布局。針對當前州市存在的企業債務風險防范壓力大、自身發展動力不足,以及國有資本布局結構不合理、配置效率偏低等問題,《行動方案》提出推動州市、縣(市、區)企業整合,促進國有資產向州市投資、運營公司集中,并對州市、縣(市、區)企業數量作了限定。原則上國有資產規模2000億元以上的州市,保留不超過8戶企業;國有資產規模介于300億元到2000億元之間的州市,保留不超過5戶企業;國有資產規模在300億元以下的州市,保留不超過3戶企業;縣(市、區)不再保留企業,確有必要可保留1戶企業。
同時,《行動方案》明確了各年度任務目標,即:2018年初步形成“1+1+X”省級國有資產監管和國有企業發展新模式。2019年省屬企業整合重組基本完成。2020年“1+1+X”框架體系進一步完善并運行順暢,州(市)國資監管體系進一步健全完善。